為貫徹落實權責清單制度,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行政審批服務方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安徽省提出進一步做好行政審批的通知:
一、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各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通過實施行政審批流程再造,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精簡申報材料,壓縮承諾時限,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1.簡化審批程序。對資質類審批事項,要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專家評審、現場踏勘等環節;對項目類審批事項的專家論證、現場踏勘、檢驗檢測等特別環節,要從嚴控制,并符合所在市、省直管縣行政服務中心的規定。對各類行政審批事項,不得在窗口受理前設置預審環節。
2.精簡申報材料。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及脫離實際、顯失合理的申報材料一律取消;能通過業務管理系統、數據庫、檔案庫查證、企業自主證明的材料,一般不再要求辦事人提供;對行政審批事項“八公開”要求的“其他材料”,應明確列舉具體情形和材料名稱;對實行電子化的申報材料,要利用我廳網上審批系統和行業管理系統,掃描上傳,不再要求申報單位提供紙質材料。
3.壓縮審批時限。要大力推進流程再造和標準化建設,進一步降低行政審批事項承諾辦理時限。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政策落實問題清單整改措施清單和責任清單的通知》(皖政秘[2015]179號)精神,將審批事項的平均承諾時限降到5個工作日以下,年均實際辦理時限在3個工作日左右。
二、規范行政審批行為
1.修訂審批事項“八公開”。要按照權責清單建設和依法治建的要求,組織開展行政審批事項“八公開”修訂工作,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事項的性質、名稱、辦理依據、申報材料、辦理程序、審批時限、聯系方式等。經修訂的行政審批事項“八公開”要達到依法、合規、簡明、高效、方便辦事人的要求。
2.清理中介服務。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通知》(皖政辦[2015]42號)的要求,對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對不符合規定的中介服務事項,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服務,也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中介服務材料。要采取得力措施,嚴格控制新設中介服務事項,進一步規范中介服務收費,強化中介服務監管,堅決切斷審批部門與中介服務的利益關聯。
3.規范許可簽章。對我廳及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事項,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出具申報函時,應加蓋行政許可專用章。對需辦理延期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經審批同意后,由相關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蓋行政許可專用章。辦事人不再到我廳窗口辦理簽章手續。
三、擴大窗口辦理范圍
1.完善審批機制。要建立以窗口為主導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積極推進以“兩集中、兩到位”為主要內容的行政審批相對集中改革。要進一步落實首席代表制,強化窗口的現場審批和協調督辦職能,促進審批關口前移。
2.開展配套服務。要結合權責清單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權力事項梳理工作。凡適合進駐窗口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要制定事項“八公開”,并納入窗口辦理范圍,實行“一站式”服務。
3.統一注冊管理。對各類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注冊事項,要歸并內設部門職責,統一由窗口受理、發證,并限時上報。
四、開展網上審批
各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托我廳網上審批系統,按照“運行流暢、環節簡明、陽光高效”的原則,大力推進網上審批系統的開發與應用,力爭到2016年年底前全部資質類行政審批事項實現網上運行。
大力推進各市行政服務中心、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業務管理系統與我廳網上審批系統對接,實現行政審批信息共享、互聯互通。
充分利用我廳資質證書打證系統,擴展系統打證范圍,著力為辦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五、改進窗口服務方式
各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圍繞“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要求,進一步改進窗口服務方式,為辦事人提供全方位優質服務。
1.簡化出省企業轉介流程。利用我廳出省企業轉介管理系統,經企業網上申報后,由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窗口首席代表網上審核,直接提交我廳窗口首席代表簽批。不再要求辦事人提供由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簽章的紙質申報材料。
2.推進并聯審批。對涉及其他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要按照“主辦牽頭、傳遞相關、同步啟動、限時辦結”的要求,全部納入并聯審批范圍,不留空白。規劃、建設等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積極推進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平臺建設。
3.加強擬上市(掛牌)企業服務。對由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擬上市(掛牌)住房城鄉建設企業合規性證明、依法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等,要明確申報材料、辦理流程、承諾時限,并作為公共服務事項,由窗口辦理。
4.開展窗口“對標趕超”。各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窗口要按照省政務服務中心的要求,瞄準國內一個先進窗口,開展“對標趕超”學習調研,進一步提高政務服務水平。